三联院党字〔2015〕23号
各党总支:
根据工作需要,经校党委研究,决定:
一、更名、成立的党组织
1.原商学院党总支更名为财会学院党总支;
原商学院学生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党支部更名为财会学院学生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党支部。
2.原经济学院党总支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;
原经济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;
涉及到更名的党总支(党支部)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员、委员职务随更名自然变更。
3.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。
4.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,下设机械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,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 一、第二、第三党支部。
二、陈明等同志职务任免
陈 明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兼教工党支部书记;
邵正香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饶芬芳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;
任 楠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;
后 刚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;
免去以上同志原党内职务。
金志辉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;
郭玉芳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,免去其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职务。
王金丽同志任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兼教工党支部书记,免去其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。
潘金平同志任交通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;
王 晶同志任交通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;
唐雪莹同志任交通工程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。
免去黄先伟同志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职务。
特此决定。
中共安徽三联学院委员会
2015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