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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结合民办高校实际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
2012-03-06   来源:安徽三联学院   点击:2696
 12月16日上午,学院在一校区A楼办公楼五楼会议室,举办进一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培训会议,省教育督导专员、党委书记桂宁东,副书记赵延铸、鲁先长以及金美莲、秦永元、姜发根等党员院领导出席会议。院党委委员,各党总支、党支部书记,党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桂宁东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       赵延铸同志在会上,首先介绍了12月14日全省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培训班内容,学习传达了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王炯和省委教育工委书记、教育厅厅长程艺在培训班上讲话精神。省培训班会议安排12所高校作大会经验交流,其中我院《创新党建机,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影响力》被选为交流材料。
       会上赵延铸同志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中组部、教育部党组《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以及省委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。赵延铸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,给参训人员解读以上文件精神。
       桂宁东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。他指出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是一部对高校党的工作具有指导性、规范性、纲领性的法规,中组部、教育部党组和省委、省政府以及省委组织部、省委教育工委制定的有关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,是学院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。他强调,要依据《条例》和《若干意见》,结合民办高校特点,将各级党组织职责具体化,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;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从现有资源和条件出发,丰富活动载体,积极发挥作用,不断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;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和《若干意见》与当前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”结合起来,保证活动开展的热度和力度不减;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,不断促进学院党建工作新发展,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。(李斌)